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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国标已具雏形 P2P以协作谋共赢
作者:佚名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发布时间:2008-4-16 7:41:35

    【流媒体网】摘要:P2P管理国家标准旨在以“共享、协作”的核心理念实现更好的P2P管理,解决P2P厂商与电信运营商等ISP、ICP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其初步成果早已产生,后期的补充、完善可能很快就将完成。


    继今年2月28日的预备会议之后,P2P管理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工作组将于4月中旬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P2P管理国家标准旨在以“共享、协作”的核心理念实现更好的P2P管理,解决P2P厂商与电信运营商等ISP、ICP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其初步成果早已产生,后期的补充、完善可能很快就将完成。

    不过,由于该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能否实际发挥作用还有待检验。

    标准已具雏形

    据介绍,前期召开的预备会议已制定出工作章程,并确定了工作组部分架构;而即将举行的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对标准制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工作组想努力先取得阶段性成果,以吸引更多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加入。

    “其实这个项目的雏形是早就有了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有关人士表示,“不过目前它还是个人专利,还需要通过今后的项目工作来发展完善,转化为我们这个项目的成果。”

    他介绍说,这个项目是基于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王继龙博士等人已有的成果—基于联邦模型的P2P网络管理方法立项的。该管理方法由王继龙等人于2006年提出并获得国家专利认证,去年底,清华大学与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联合设立课题,以该管理方法为基础申请项目并获批准。此次会员大会召开后,工作组就将开始对这一管理方法进行审核,如果该方法通过验收,整个项目就将围绕它进行充实、发展和完善,以建立整套标准体系。

    事实上,由于该管理方法是已经认证的国家专利,相对比较成熟,所以有会员单位的相关人士认为:“不出意外的话,这个管理方法很快就会通过验收。”

    合作而非对抗

    P2P提倡一种对等的网络模型,在产生之初曾代表着一种崭新的服务理念。然而在今天,它却成为网络带宽资源的“杀手”,成为非法资源免费下载的途径。P2P应用的流量对互联网带宽资源形成了严重冲击,并且其中夹带着大量非法和有害信息,威胁着网络和用户系统的安全。运营商对其采取的管理手段不是流量控制就是从根本上封杀,但这些手段的结果却一律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对P2P的管理不是只对流量控制就够了,内容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故障管理等都是其中的内容。”王继龙表示。他认为,目前的P2P技术和系统还处于一个重应用、轻管理的状态,并且管理方式都比较粗放。因此,结合多年的网络项目经验,王继龙提出要改变传统的P2P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基于联邦模型的P2P网络管理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在P2P厂商和ISP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双方有用信息的交换,使P2P应用能够更好地发展。而其基本前提就是ISP和P2P双方都转变思想,改变以前检测与被检测的关系,形成合作而非对抗。

    这也是P2P管理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工作组广邀各环节主体加入的原因,在首批的11家会员单位中,P2P软件商、设备商、电信运营商等都已出现。该项目的目标就是使这些参与者结成广泛的“联邦”,通过统一各自的通信接口标准,实现信息的共享,达到管理上的协作。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这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将包括:提出针对P2P管理顶层体系结构的新设计,确定共同的通信标准协议,明确P2P业务系统、网络设备和ISP管理系统在P2P网络管理方面的基本功能和组织结构关系,对应实现共享的管理信息进行约定,制定控制和管理协作模型。

    “比如通过其他方面提供的信息,运营商可以对用户的流量有个准确的把握,进行合理控制;又比如传输中若有非法内容,新设的P2P客户端就会自动检测,然后将检测结果报告给网络中的各方,各方就可以采取自己能够实现的措施来协作,共同控制、解决。”一位相关人士举例说。

    除了对内容和流量的控制与管理,他还表示,如果未来该标准实施顺利,还可以实现产业化,让一些环节上交费用,使另一些环节也能取得收入,形成利益的合理分配,这样就可以解决现有的利益冲突问题,最终实现P2P软件商、设备商、电信运营商、内容制作商等多方的共赢。

    基于这种“共享、协作”的理念,有业内专家认为,该标准的成功制定会填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对未来P2P业务的规范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提出疑议:该项目虽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但最终形成的也只是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性,那么这种协作就不能得到保障,这一标准能发挥的作用可能有限。王继龙也曾表示过:“这种理念还是比较理想化的,实际使用中肯定会出现其他各种问题。”

    对于这一点,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有关人士也显得比较无奈:“因为P2P管理中牵扯到的利益太广,所以不可能出强制性标准,只可能是推荐性的,以平衡各方利益。因此,标准要想发挥实际效用,只能是依靠技术的可行性、进一步的国家政策以及广大企业的支持。”

    异曲同工的“洋方”

    无独有偶,在4月8日举行的“2008年全球NGN高层论坛”上,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已有国外电信运营商推出了与前面的联邦模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P4P技术。这是一种运营商主动参与的P2P升级软件,同样可以让P2P软件商与电信运营商一起合作,而不是相互敌视。

    专家表示,运营商从来就不是明确反对P2P的,因为P2P能够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改善服务性能,是公认的技术发展方向。因此国外运营商才会推出P4P来包容P2P。

    据了解,自今年3月推出P4P以来,美国运营商Verizon发现,P4P能够将用户效率提高200%到600%,在减轻对网络带宽消耗的同时能够极大改善用户感受。另外,P4P里也设置了很多版权保护机制,以保护原创内容。

    专家认为,在P2P管理国家标准制定的过程中,相关人士应多向国外这种已经拥有成功案例的软件和机制取经,以丰富我们自己的体系,更快更好地实现标准的出台。

    
责任编辑:穿鞋子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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